医院成立采购领导小组,由院长任组长,业务和行政副院长任副组长。组员由院办公室主任、行政干事、药剂科主任、纪检监察员组成。
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药品、设备、物资制定采购计划、上报预算,在经费落实后与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市场调研和考察,根据价格或数量决定采取招标采购或竞争性谈判及寻价采购的方式。大型设备采购按照南京大学的设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。在采购活动中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,设备、物资采购必须有2人以上进行,以便监督。对违法乱纪、私收回扣及搭车采购等行为,按照学校及医院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停职、开除或交纪检部门处理。